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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居住证新政出台

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》(沪府令58号)较之前的居住证政策有了几处调整,现将调整归纳如下:

申办条件审核时间签注办理
政策原文:《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》第九条(申办条件):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,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,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、合法稳定住所、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,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《居住证》。
解读: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条件只有一个,即居住登记满半年。所以如果你想办理居住证的话,一定要尽早去进行居住登记,并且需要注意,居住登记的有效期为一年,逾期须重新办理。
政策原文:《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(签发、制证、领证):对符合办理条件的,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作《居住证》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的,制发《居住证》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。《居住证》制作完毕后,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。
解读:制卡时间从原管理办法中的10个工作日延长至15~30个工作日
政策原文:《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》第十四条(办理签注):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,《居住证》使用功能中止;补办签注手续的,《居住证》使用功能恢复。”
解读:(1)原管理办法规定居住证逾期超过60天之内仍可补办签注手续恢复使用功能,新管理办法没有注明超期天数,补办即可恢复使用功能。
(2)但是在《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》中对补办签注做了相关说明如下:在逾期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,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。在逾期60日后补办签注手续的,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。所以,超过60天未补办签注将影响居住证的连续年限
学牛温馨提示: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的《居住证》,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。本办法实施后,《居住证》有效期期满需要签注的,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;其中,已办理积分且持证人情况未发生变化的,可不再重新申请积分。
还不明白新政变化?

居住证办理流程

进行居住登记

6个月

申请办理

15-30个工作日

审核通过

15-30个工作日

拿到居住证

哪些人可以办理上海市居住证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,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,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、合法稳定住所、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。你符合申请条件吗?

如何进行居住登记

境内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,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
居住登记。

到哪里办理居住登记?

(1)填写《居住登记信息表》;

(2)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(验原件);

(3)在沪合法居住证明之一:

a、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,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(验原件);

b、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,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
案证明复印件(验原件);

c、居住在单位、学校集体宿舍的,提供单位、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
舍证明。

另: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,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。近亲属,包括
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、同胞兄弟姐妹。

办理居住登记需要提供
哪些材料?

居住信息发生变化怎么办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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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已经办好居住证,接下来你需要:

居住证的九大作用

  • 子女义务教育

    持证人同住子女可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,参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。
   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,其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,在本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。

    社会保险

    持证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,享受相关待遇。
   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,其配偶和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,享受相关待遇。

    证照办理

    持证人可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。
    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,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、往来港澳通行证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。

  • 住房

    持证人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,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。
    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,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。

    基本公共卫生

    持证人可享有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。
    持证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,在本市享受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。

    计划生育

    持证人可免费申领基础计划生育用品。
    持证人及其配偶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,在本市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。

  • 资格评定、考试和鉴定

    持证人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、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。
    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,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、职业(执业)资格考试、职业(执业)资格注册登记。

    参加评选

    持证人可以参加本市有关评选表彰。
    部分评选表彰项目可用于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。

    其他待遇

    持证人可以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待遇。

不是有了居住证就自动有积分

积分还需要在达到标准分值后自己去申请立即了解如何申办积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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